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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在求学、求职、入党、征兵等情况下,需要公安机关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以证明公民的品行良好、在公安司法机关没有前科劣迹、没有案底,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公民入学、任职、入党、入伍的资格或从事特定职业的法定条件。 第一节、“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法理上存在的问题 1.1关于违法、犯罪的概念及类型 违法行为,指有社会危害性的、有过错的不合法行为。社会危害性是违法的社会特征,违法性是违法的法律特征。二者是统一的,不可或缺的。根据违法的社会危害性程度以及相应法律处理的方式可将违法分为严重违法(犯罪)和一般违法,根据违法违反的是哪个法律部门的法,可将违法分为刑事违法(犯罪或不作犯罪处理的其他刑事违法行为)、民事违法和行政违法等。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条指出,犯罪是指:“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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