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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国务院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2010年4月21日联合公布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将于2010年6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系统规范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纪律以及对违反纪律行为给予处分的部门规章。目前,全*各地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正在掀起学习《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的高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的颁布施行,对于加强公安机关正规化、制度化建设必将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如何学习、贯彻好《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呢,笔者谈谈自己学习中的几点粗浅的体会: 一、认真研读《条令》全文,领会精神实质,增强权威性认识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是监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联合制定,上报国务院批准后颁布施行的,是一部具有广泛约束力和实际可操作性的行政规章,与公安部先后颁布实施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训练条令》、《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奖励条令》相配套,既自成体系,又相互联系、相互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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