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吓唬盗窃嫌疑人占有赃物应定何罪
文章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其他   点击数:590   更新时间:2015-07-24

内容预览:

    一、基本案情:    ****年*月的一天,无业人员张某在市区闲逛,无意中发现有盗窃前科的刘某骑着一辆约九成新的“钱江”摩托车在玩,仔细观察后确认摩托车是自己熟人钱某的,张某便拦下刘某后聊天暗示,摩托车是他朋友钱某的,还称要将刘某连人带车一起送公安机关处理,刘某害怕遭到打击遂将车交给了张某,张某随后将车占为己有使用。    二、分歧意见:    本案中张某取走摩托车的行为如何定性,有三种不同意见。    第一种观点认为,张某明知是赃物而非法占有的行为,实际上是对失主财物所有权的再次侵犯,是原来盗窃行为所造成的不法状态的继续,其行为构成盗窃罪。    第二种观点认为,张某的行为构成诈骗罪,其主要理由是张某冒充帮熟人钱某找车,暗示其认出此车,盗窃人因而“自愿”将车交出,其行为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第三种意见认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盗窃人害怕的心理特点,伪称帮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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