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预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切实做好新时期公安机关群众工作,进一步改善全局窗口单位环境,规范服务行为,提高窗口服务的工作质量,根据公安部和省厅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窗口单位”,是指全市各级公安机关110报警服务台、交巡警大(中)队、车管所、巡防大(中)队、刑警大队接受群众报警投诉和法医鉴定窗口、经侦部门执法办案受理窗口、派出所、监管场所、出入境管理办证大厅、信访接待室以及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等直接面向社会接待和服务群众的单位。 第三条 窗口单位接待和服务群众,必须坚持依法、公开、公正,便民、利民和务实、高效的原则,严格执法,热情服务。 第二章 便民设施规范 第四条 服务群众的窗口单位应当设置指示灯箱或警示红灯、公开电话号码;其他窗口单位应在周围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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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经常从事文秘工作,几位同道好友常在一起碰头聚会,谈起工作之苦状:有的通霄达旦,伏案疾书;有的早生华发,“为伊消得人憔悴”;有的坐出这病那病,药罐子不离身……忽有一人语出惊人,“前世作多了恶,今世搞写作!”众人听罢,皆唏嘘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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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渊阁一如她最初的出发点:方便于我和我们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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