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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公安机关的角度谈举报线索管理的规范化
文章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其他   点击数:602   更新时间:2015-03-25

内容预览:

    举报是指单位和个人对涉嫌不道德、违纪、违法、犯罪等行为通过来人、来信、电话等方式向司法机关、政府部门或组织进行检举和控告的行为。 需要注意的是,本文中所讨论的“举报”一词区别于信访、投诉,强调的不是对侵害自身利益的行为的控告和申诉,而是对狭义的个人利益之外的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举报不仅是由宪法所确认的公民享有的一项法定权利,也是公民应尽的法定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84条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报案或举报。”具体到国家机关的管理中,自1988年深圳市检察院创建了全国第一个举报中心之后,举报作为一种同违法犯罪做斗争的有效形式,不仅被广泛应用到检察院、法院等司法工作中,而且还被广泛应用到税务、工商、新闻出版等行政管理中,在各项工作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对于公安机关而言,举报工作同样具有重要的意义,近年来,举报线索在公安机关侦查破案、获取治安信息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在愈发强调执法公信力的社会主义法治大环境之下,随着举报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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