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免费文秘库· 文渊阁首页
don't delete

您现在的位置: 文渊阁-公安网  >> 办公文秘 >> 理论调研 >> 正文

从公安刑事执法实践的角度——谈一谈对取保候审制度的完善
文章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其他   点击数:450   更新时间:2014-11-10

内容预览:

    取保候审,是指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有关人员提出申请,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同意后,依法责令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提供保证人或者缴纳保证金,保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不受羁押的条件下,不逃避或者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①。对于取保候审这个刑事强制措施,我国刑事诉讼法用多个条文作出了原则的规定,其他的相关法律规定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都用较大的篇幅进行了具体的细化。在公安机关的刑事执法实践中,取保候审是使用较多的强制措施之一。笔者选取了某公安局某年度办理的取保候审案件进行了调查,发现我们在办理取保候审案件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不足,及取保候审制度在执行过程中面临的诸多困惑。通过调查,笔者提出一家之言,以期对完善取保候审制度有所裨益。    一、某公安局某年度办理取保候审案件的基本数据    经调查,某公安局某年度共办理取保候审案件**件**人(不含检察院和法院决定的取保候审案件),从数量上来看,比上两年分别下降**.**%和**.* %……


    你还没注册?或者没有登录?这篇文章要求至少是本站的 注册会员 才能阅读!

    因经常从事文秘工作,几位同道好友常在一起碰头聚会,谈起工作之苦状:有的通霄达旦,伏案疾书;有的早生华发,“为伊消得人憔悴”;有的坐出这病那病,药罐子不离身……忽有一人语出惊人,“前世作多了恶,今世搞写作!”众人听罢,皆唏嘘不已。
    感慨之余,大家交流写作经验,有人提出,“不如把大家近年写的材料都放在网上,以相互取长补短。”一丝念头如音乐休止符轻轻划过心琴,灵光闪念间,文渊阁雏形就在脑海中萌芽孕育,迄今为止已有二三年之久。经过工作上一番折腾与奔波后,利用难得闲余空隙,与年轻而又技术娴熟的朋友一道就开始构建了,不分白天黑夜,倾注心血无数——文渊阁在此与大家见面了!
    文渊阁一如她最初的出发点:方便于我和我们大家。
    “问渠哪得清如许,谓有源头活水来”,我们不希望仅仅是在您遇到困难的时候才想到文渊阁,而是期待您一起互动参与,打造一个我们共同学习交流的平台,以期共同进步,共同提高,也给各部门其他一些朋友减轻工作压力和负担的一个“秘密武器”。
    作为我们互动和合作共建的最起码的义务,我们恳请您每年向网站提供本人或单位原创文章不少于50篇(其中同一行业文章不少于30篇)。如果您本人未能提供足够数量的文章,而又想成为我们中的一员,我们建议您向本站捐献少量的资金,以维持本站的正常运行及建设。
    特别需要说明的是,文渊阁无意以赢利为最终目的,在扣除本站一定维护及建设费用后,如有节余,将主要用于乡村学校信息建设及社会公益事业。
    本网站文章,来源于本人及好友文章毕竟有限,大部分均为全国各地各行业部门朋友所赠,我们也不能保证每一篇文章来源均为正当途径,如有文章侵犯您的权益,请及时告知我们,我们将诚恳改正。


    如果你还没注册,请赶紧 点此注册 吧!

    如果你已经注册但还没登录,请赶紧 点此登录 吧!

本站声明:所有资料来自于作者发布或网友推荐收集整理而来,本站文章仅供学习写作参考,请勿原版
抄袭!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您联系我们,我们将尽快更正。
广告位置招租
推荐广告位
推荐广告代码插入

 

文章排行

总排行

公安排行

交警排行

消防排行

专题焦点

公安网资讯

[公安网论坛][公安网博客] 论坛·博客
没有论坛文章
没有博客文章